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前身为1950年8月成立的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设有西北新村校区、榆中校区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园总面积1778.49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图书文献等428万余册/件(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余元。历经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黄土地”和“黄河”为表征,以“朴实无华,甘于清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和“志存高远,奔流不息,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为核心的西北民族大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20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
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25个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个门类,有本科专业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个,自主设置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师生3万余人。
学校拥有“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劳动模范”1人,国家级人才5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国家民委领军人才14人,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20人,甘肃省优秀专家3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7个,在甘肃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民族学为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民族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为特色学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6门,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位。
二、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西北民族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学院概况
学部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汉语言),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汉语国际教育);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校级田野调研基地3个,教学实践基地45个。2022年,在新疆昭苏县挂牌成立中国“三大史诗”保护传承与创新研究基地。
目前,学部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百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8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6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招标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2项,省部级项目以及横向课题56项。十年来,中国语言文学学部教师出版学术著作140余部,出版教材5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近千篇,其中CSSCI和核心期刊论文140余篇。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是西北民族大学创办最早的传统特色学科,已形成了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有文艺学、应用语言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5个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方向;有文艺学、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育学等9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方向。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4个本科专业,其中汉语言文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学部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语言文学类学科相对齐全的中国语言文学教学科研单位,具有良好的教学传统优势和综合比较研究优势。
四、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学生应能够掌握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独立科研能力,能够从事中国语言文学及相近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和文化宣传、新闻出版、现代传媒、文化产业以及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五、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六、专业培养方案

七、课程学习及考核
1、课程设置:参考同专业全日制学硕研究生课程培养方案。
2、学习方式:采取线上学习的形式。
3、授课计划:分为两个学习阶段:即课程学习和研学阶段,两个学习阶段完成后进行课程考核。
4、考核方式: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
5、授予证书: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民族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八、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1、通过西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西北民族大学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民族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西北民族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九、学习安排
1、学分课程学习:每年3月份启动授课,次年6月份结课。
2、论文撰写阶段:通过第一阶段的学员,在当年9-10月选择导师;次年1月中旬-3月中旬安排开题答辩;通过开题答辩的学员在9-10月进行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学员在10-11月提交论文盲审查重;通过盲审查重的学员在11-12月进行正式答辩;通过正式答辩的学员在12月底授予硕士学位。
3、论文撰写阶段:预答辩及正式答辩,须到校参加。
具体学习安排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证书授予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民族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授予文学硕士学位。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城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榆中校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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