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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6/29 1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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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药房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护理、临床医学(药学专业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优先),年龄18-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或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习惯。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三、薪酬待遇

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签订聘用协议后,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工会会员福利,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6月30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08:00-11:00,12:30-16:30)。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门诊楼三楼行政办公室(工作日8:00-16:00);

2.线上报名:dyzwsybgs@126.com;

3.报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个人简历一份。

4.相关材料可现场提交或扫描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办公室电话:0872-7388216


五、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工作岗位。

(四)本公告由宾川大营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

2026年6月19日


来源: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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