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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6/17 1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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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全部采用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行政综合岗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被征地农民。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觉悟高,遵守党纪国法,无非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热爱林草工作,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
2.保山市户籍,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保密观念强,能够严守工作秘密,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4)在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的人员,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
(5)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3年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2日在“保山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结束(0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西侧2楼202室(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现场填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要求: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4张(近3个月内)。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环节。
(四)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1.接到电话视为符合笔试条件,未接到电话则视为不合格;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8人时,不开展笔试环节,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8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人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8人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8人时,
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
2.拟招聘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按政策规定合同期不超过3年。转正后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服务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有关规定报销。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2099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75-2136796。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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