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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科协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6/6/16 22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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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人数:2名。

招聘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科技辅导员)。

工作地点:澜沧县科技馆。

工作时间:周三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一周二双休。

岗位职责:展厅管理、科技辅导、科普宣传、科普讲解及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一)基本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省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中一条:

  1.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被征地农民。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综合素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学习能力强,能快速掌握职能职责,快速融入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经考核合格,由澜沧县科协与本人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1.基本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

    2.100元/月月绩效考核(按月考核发放);

    3.600元/半年半年绩效考核(入职满半年考核发放);

    4.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以及出差补贴等。

    5.单位不安排食宿。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澜沧县科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澜沧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澜沧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澜沧县科协对考核对象进行面试。

(四)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6月25日。

报名方式:微信报名,请准备电子版简历1份。

联系人:陈虹光18287917093(微信同号)。

来源:科普澜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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