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按照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评,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拟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理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或云南省户籍常住在大理市),经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以下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4.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被征地农民
(以上人员需未满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为无法为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女性4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人员,需具备失业登记一年以上条件)。
2.学历大专及以上,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爱岗敬业,踏实稳重,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群众工作,吃苦耐劳,能够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城镇公益性岗位,统筹安排在乡镇各部门工作。
(二)工资待遇:按照大理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开始(9:00-12:00,14:00-17:00,除周末节假日外,报名今年有效,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组)。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报相关表格,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
(四)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拟招聘对象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检。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安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及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本公告由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2694443
监督电话:0872-2694525
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来源:金水银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