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春季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为推动云南省职业教育提质增效行动落地见效,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助力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实际,计划面向全国引入和招募一批高水平行业特色型高校优秀退休教师和行业企业一线退休的技术技能人才,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一、学校简介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财经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34年11月6日的云南省立鼎新初级商业职业学校。办学九十二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财经专业人才。2022年3月,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通过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2022年8月,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学团队成功申报立项云南省第一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2023年11月,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学团队成功申报立项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2025年8月,学校获批云南省第二期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学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群、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群通过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立项。
学校本部位于昆明市北市区,现有龙泉校区和大观校区两个校区,校区占地总面积27.03万平方米。拥有馆藏纸质图书总量63.44万册,数字资源总量119.62万册。学校建有智慧财务创新中心实训室、大数据分析选品实训室、信息安全运维实训室、大数据可视化应用实训室、幼儿照护虚拟仿真多功能实训室等70个校内实训基地,实习实训场地达到1.29万平方米。
学校扎根云岭大地,深耕财经职业教育。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表彰的“黄炎培优秀职业学校”、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文明办省教育厅首批命名的“省级文明学校”、云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培育单位、云南教育厅推荐的“国家信息化标杆校”。学校财经行业教育背景底蕴深厚,是全国财政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云南省财政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云南省财政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学校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开展了大量成效显著的工作,2022年组建云南财经商贸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成为“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数智财经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立项“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开发项目”建设。2023年6月牵头成立“云南财税审产教融合共同体”。2023年成功入选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
二、招募计划
三、招募对象
银龄教师主要来源是省内外具有行业特色的高水平高等学校退休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优秀教师,行业企业一线退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术技能人才。
四、资格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和企业一线工作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支援期间的课程教学、实训指导、专业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技能大师、高级技师、行业技术能手、能工巧匠等。
(三)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能够正常从事教学与教学改革工作。五、招募程序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及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银龄教师。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电话报名、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二)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电子邮箱,命名格式为:银龄教师+姓名+专业+意向学院+现居住地。1.《云南省2026年银龄教师支持职业教育申请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退休前学校或主管部门签章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退休证扫描件4.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5.职称证书扫描件6.学历、学位证扫描件7.技能等级证书、人才称号、主要荣誉和奖励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8.本人近6个月体检报告的扫描件
七、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主要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双高建设、实训指导、内部治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与教学,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学校教师做好教学教研、实训指导工作,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理念传授给受援学校教师。
(二)根据实际,为受援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等提供指导服务,协助、指导受援学校教师教学及科研项目立项及开展合作研究。
(三)长期援派支持的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72课时教学或实训指导工作,鼓励考核合格的长期援派教师连续支援服务。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受聘银龄教师劳动报酬按照《银龄教师支持职业教育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助标准执行。长期援派银龄教师支持计划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按月发放,原则上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二)服务保障银龄教师支持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受援学校为银龄教师提供岗前培训,提供必要的商业保险费等保障性经费。学校为银龄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住宿条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协议期间,学校提供银龄教师从国内驻地到任职单位每年4次往返交通费报销,援派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
规定办理。
来源:云南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