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沟通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应聘岗位,具备协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二)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三)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县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条件、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具体包括:3.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试用期每月工资1770元(含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等费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单位购买社会保险。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2日,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南延长线洱源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来源:洱源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