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青年就业服务工作,结合医院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全日制非在籍(含保留学籍)学生;在云南省内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未就业(含灵活就业)、在云南省内登记失业的(求职)人员。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中职毕业生),时间计算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2年时间内。
4.16-24岁有相关专业毕业证的失业青年。
5.未参加过各类享受政府补贴的就业;未从事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二、报名材料
请符合条件人员将《蒙自市就业见习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持本人有效证件、户口册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常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当年毕业高校生可到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3号窗口办理)拍照或扫描后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为1年,中途因见习生落实工作单位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见习协议,但见习时间最少为三个月。
五、招聘岗位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网络邮箱报名:请下载填写《蒙自市就业见习报名表》并附报名所需资料照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crbyyrsk@163.com,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2025年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见习+姓名。
七、考核方式
报名结束后单位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通知到单位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八、待遇
(一)见习期间每月1920元见习生活补助。
(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奖励性绩效:根据医院见习人员管理办法享受所在科室奖励性绩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咨询电话:0873-2305442
报名邮箱:
zcrbyyrsk@163.com
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街道东方红农场
(来源: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