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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辖区河湖库渠巡查保洁员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5 4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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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草铺街道辖区河湖渠库的管理保护工作,更好的辅助各级河(湖)长开展工作,决定面向全市范围选聘河(湖)库渠巡查保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人数
本次选聘河(湖)巡查保洁员7名,选聘实行就近就地原则,按照河、渠、库分布密集度及工作量大小,结合实际进行分配。

二、选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使用智能手机,常住在责任区的男性务农人员;
(二)热爱水利、环保事业,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正义感,且不在街道、村(社区)小组任职的一般群众;
(三)熟悉责任区范围内的河、渠、库情况,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酬及聘期
巡查保洁员劳务报酬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购买雇主责任保险。选聘的保洁员从2025年1月13日起正式上岗,聘期原则为一年一签。
四、选聘程序
河(湖)巡查保洁员由村(居)委会广泛宣传,采取自愿报名,村推荐,街道办审核批准,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各村组填写安宁市河(湖)巡查保洁员推荐表、聘用统计表,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至街道审核。

五、人员管理
经批准聘用的河(湖)巡查保洁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各村委会与其签订河湖渠库巡查保洁责任书,河(湖)巡查保洁员队伍由街道办、村(居)委会进行日常管理,明确其保洁区域、任务和责任,并对保洁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为称职的可以续聘,不称职的给予解聘。

六、巡查保洁员主要工作职责
河(湖)巡查保洁员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河、渠、库的巡查、保洁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责任区内河、渠、库管理范围及水域进行日常保洁,对常规垃圾及时进行打捞、收集、处理;
(二)积极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爱护水环境意识;
(三)对管护责任区河、渠、库进行日常巡查,每月巡查保洁不少于20天次,每次做好巡查记录(记录不得涂改、严禁造假),对巡查出的垃圾及时保洁,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相关途径上报(配以图片、位置等要素),巡查内容如下:
1、侵占河、渠、库管理范围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影响堤坝稳定、危害堤坝安全和其它活动的行为;
2、在河、渠、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向水域抛撒垃圾、动物尸体和其它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水域清洗车辆及有毒有害器皿等;
3、侵占河、渠、库管理范围种植农作物,在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弃土或挖筑鱼塘等行为;
4、损坏河堤、闸坝、水工程建筑物等设施;
5、向河(湖)排污、擅自设置取水口;
6、毒鱼、电鱼、炸鱼、捕捞水生动物等行为。
(四)服从街道办、村(居)委会的指挥和调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向街道办河长办报告巡查保洁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4日


来源:安宁泰安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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