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草铺街道辖区河湖渠库的管理保护工作,更好的辅助各级河(湖)长开展工作,决定面向全市范围选聘河(湖)库渠巡查保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选聘河(湖)巡查保洁员7名,选聘实行就近就地原则,按照河、渠、库分布密集度及工作量大小,结合实际进行分配。(一)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使用智能手机,常住在责任区的男性务农人员;(二)热爱水利、环保事业,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正义感,且不在街道、村(社区)小组任职的一般群众;(三)熟悉责任区范围内的河、渠、库情况,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巡查保洁员劳务报酬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购买雇主责任保险。选聘的保洁员从2025年1月13日起正式上岗,聘期原则为一年一签。河(湖)巡查保洁员由村(居)委会广泛宣传,采取自愿报名,村推荐,街道办审核批准,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各村组填写安宁市河(湖)巡查保洁员推荐表、聘用统计表,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至街道审核。经批准聘用的河(湖)巡查保洁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各村委会与其签订河湖渠库巡查保洁责任书,河(湖)巡查保洁员队伍由街道办、村(居)委会进行日常管理,明确其保洁区域、任务和责任,并对保洁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为称职的可以续聘,不称职的给予解聘。河(湖)巡查保洁员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河、渠、库的巡查、保洁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责任区内河、渠、库管理范围及水域进行日常保洁,对常规垃圾及时进行打捞、收集、处理;(二)积极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爱护水环境意识;(三)对管护责任区河、渠、库进行日常巡查,每月巡查保洁不少于20天次,每次做好巡查记录(记录不得涂改、严禁造假),对巡查出的垃圾及时保洁,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相关途径上报(配以图片、位置等要素),巡查内容如下:1、侵占河、渠、库管理范围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影响堤坝稳定、危害堤坝安全和其它活动的行为;2、在河、渠、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向水域抛撒垃圾、动物尸体和其它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水域清洗车辆及有毒有害器皿等;3、侵占河、渠、库管理范围种植农作物,在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弃土或挖筑鱼塘等行为;(四)服从街道办、村(居)委会的指挥和调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向街道办河长办报告巡查保洁情况。
来源:安宁泰安保安